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
徽自然資源告字〔2024〕7號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及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經(jīng)徽縣人民政府批準,徽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對宗地編號2024-1號、2024-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(見下表)
宗地 編號 |
宗地位置 |
供地條件 |
出讓 面積 |
土地 用途 |
容積率 |
建筑 系數(shù) |
綠地率 |
出讓 年限 |
競 買 保證金 |
2024-1號 |
位于徽縣伏家鎮(zhèn)賀店村三社,宗地四至:東臨山坡,南臨賀店小學,北臨住戶,具體位置以宗地圖為準。 |
現(xiàn)狀(規(guī)劃指標詳見徽規(guī)TJ(2024)02號《規(guī)劃條件通知書》)。 |
4877平方米(約合7.3155畝) |
工礦 (工業(yè))用地 |
≥1.0 |
30%-60% |
≤15% |
50年 |
190 萬元 |
2024-2號 |
位于徽縣伏家鎮(zhèn)賀店村四社,宗地四至:東臨空地,南臨居民區(qū),北臨村內道路,西臨住戶及空地,具體位置以宗地圖為準。 |
現(xiàn)狀(規(guī)劃指標詳見徽規(guī)TJ(2024)03號《規(guī)劃條件通知書》)。 |
4266平方米(約合 6.399畝) |
工礦 (工業(yè))用地 |
≥1.0 |
30%-60% |
≤15% |
50年 |
165 萬元 |
注: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《出讓文件》,按掛牌方式出讓的,宗地出讓起始價、增價幅度見隴南市公共資源交 易中心掛牌公示欄。 |
二、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:B0120240816000001
三、競買人范圍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外,均可申請參加競買,申請人須單獨申請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競買:
(一)已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,但未按法律規(guī)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(fā)建設的;
(二)拖欠土地出讓金未交清的;
(三)其他規(guī)定不能參加的。
四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的規(guī)則確定競得人。
五、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
(一)有意競買者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書》及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》按《公開出讓文件》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,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,辦理競買登記手續(xù)。
(二)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,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交納競買保證金。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9日17:00時(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),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,方確定為競買人,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未成交者,競買保證金在出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(shù)退還(不計利息)。
(三)申請競買人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(xù)。
六、出讓方式的確定
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達到三家(含三家)的,按拍賣方式出讓;競買人不足三家的,按掛牌方式出讓。
出讓方式于2024年9月9日18:00時前確定,并通知競買人。以掛牌方式出讓的,同時通知起始價及增價幅度,掛牌期間繼續(xù)接受競買申請,申請時間延續(xù)至2024年9月23日17:00時;交納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17:00時(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)。掛牌時間截止時,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(xù)競價,轉入現(xiàn)場競價,通過現(xiàn)場競價確定競得人。
七、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
(一)拍賣時間及地點
1.拍賣時間:2024年9月10日15:00時
2.拍賣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
(二)掛牌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
1.掛牌競價期限: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
2.報價時間: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日9:00-11:30,14:30-17:00
3.掛牌及報價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
4.掛牌出讓會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
八、出讓文件的領取
有意競買者自2024年8月19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領取《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4-1號、2024-2號)》。
九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
(一)出讓宗地附著物情況:徽縣2024-1號宗地附著未完工的一幢三層建筑物,建筑面積1488.17平方米,徽縣2024-2號宗地附著一幢已完工建筑物,建筑面積1765.53平方米。以上建筑物均未辦理不動產(chǎn)權登記,已完成征收補償,產(chǎn)權歸政府所有。
(二)宗地附著物處置:按《城鎮(zhèn)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第二十三條:“土地使用權轉讓時,其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”之規(guī)定?;湛h2024-1號、徽縣2024-2號宗地附著物隨同土地使用權一并出讓。其中:2024-1號宗地附著物價值1845331元,2024-2號宗地附著物價值3142643元,競買保證金僅為土地競買保證金、不包含地上附著物價值。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出讓價款由競得人在土地出讓成交之日起10日內上交縣財政指定賬戶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交納的,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得人資格,成交結果無效。
(三)地上附著物辦理產(chǎn)權登記約定,詳見《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4-1號、2024-2號)》。
(四)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(xiàn)場踏勘地塊,費用自理。
(五)本次出讓宗地按現(xiàn)狀出讓,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徽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。
(六)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,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(xù)競價的,掛牌出讓轉入現(xiàn)場競價,通過現(xiàn)場競價確定競得人。
(七)本次出讓宗地成交價款不含出讓方代扣的各種稅費,由競得人自行繳納。
(八)受讓人開發(fā)建設必須符合《徽縣城市總體規(guī)劃(2010—2030)》控制性詳規(guī)和規(guī)劃條件通知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。
(九)本出讓公告規(guī)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(fā)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出讓詳細情況以《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4-1號、2024-2號)》載明的為準。
徽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。
特此公告
十、聯(lián)系方式
(一)徽縣自然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陳主任
聯(lián)系電話:0939-5910748
(二)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陳經(jīng)理
聯(lián)系電話:13893441194
徽縣自然資源局
2024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