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
康自然資源告字﹝2019﹞08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及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經康縣人民政府批準,康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公開拍賣方式出讓康縣宗地編號:2019-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。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(見下表)
宗地編號 |
宗地位置 |
供地條件 |
出讓 面積 |
土地 用途 |
容積率 |
建筑密度 |
綠地率 |
出讓年限 |
競買 保證金 |
2019-10號 |
位于康縣豆壩鎮(zhèn)豆壩村 |
現狀(規(guī)劃指標詳見康自然資源函字【2019】第129號) |
5761㎡ (合8.64畝) |
商服用地(公用工程設施用地) |
≤0.8 |
≤30% |
≥20% |
40年 |
120 萬元 |
二、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:B0120190905000012
三、競買人范圍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外,均可參加競買;申請人須單獨申請。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不得參加競買;
1、已取得康縣建設用地使用權,但未按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(fā)建設的;
2、拖欠康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;
3、其它有關規(guī)定不能參加的。
四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買受人。
五、競買申請及繳納保證金
1、有意競買者請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25日,向甘肅誠信拍賣有限公司提出競買申請,領取出讓文件,提交出讓文件要求的相關資料。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情況和具體要求,詳見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19-10號)》。
2、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5日下午17:00時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。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,方確定為競買人,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未成交者,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(不計利息)。
3、申請競買人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(xù)。
六、拍賣出讓時間及地點
1、拍賣時間:2019年9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15:00時
2、拍賣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
1、本次出讓宗地須有3家以上(含3家)的競買人參加競買,采取拍賣方式進行出讓。
2、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,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康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。
3、依據《康縣城鄉(xiāng)統(tǒng)籌總體規(guī)劃》和有關建設規(guī)劃要求,該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服用地(公用工程設施用地),擬建設加油站,競得人須按照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要求進行開發(fā)建設,申請競買人須在申請報名競買前與康縣招商局簽訂開發(fā)建設協議,就開發(fā)投資規(guī)模、建設標準、開工、竣工等事項進行約定,同時繳納開發(fā)建設履約保證金,申請競買人應在競買前到相關部門詳細了解并核實。
4、開發(fā)建設必須符合康縣城市建設規(guī)劃、控制性詳規(guī)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。
5、本次拍賣出讓文件規(guī)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(fā)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
康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。
八、聯系方式
1、康縣自然資源局
聯 系 人:寇股長 0939-5121225
2.甘肅誠信拍賣有限公司
聯 系 人:谷女士 13919365535
3、保證金銀行賬戶
戶 名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開戶行:中國銀行隴南市武都支行
賬 戶:104036189054
康縣自然資源局
2019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