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
康國土資出告字(2018)05號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及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之規(guī)定,經(jīng)康縣人民政府批準,康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宗地編號:2018-5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,現(xiàn)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(見下表)
宗地 編號 |
宗地位置 |
供地 條件 |
出讓 面積 |
土地用途 |
容積率 |
建筑 密度 |
綠地率 |
出讓年限 |
起始價 |
加價 幅度 |
競買保證金 |
2018-5號 |
該宗地位于康縣城關鎮(zhèn)孫家院,東至司法局;西至鄉(xiāng)村道路;北至民宅;南至市政道路;具體以勘測宗地界址圖為準。 |
現(xiàn)狀 (規(guī)劃指標詳見康規(guī)建條【2018】04 號文件規(guī)劃要求) |
2051.81 平方米 |
倉儲用地 |
≤2.0(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積) |
≤50% |
≥20% |
50年 |
40 萬元 |
1 萬元 |
40 萬元 |
約合3.08 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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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《出讓文件》 |
二、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:B0120181127000005;
三、競買人范圍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外,均可申請參加競買,申請人須單獨申請。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不得參加競買;
1、已取得土地使用權,但未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(fā)建設的;
2、拖欠康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;
3、其它有關規(guī)定不能參加的。
四、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為有底價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五、競買申請和競買保 證金交納
1、有意競買者于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5日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》及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》按掛牌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,向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,領取掛牌出讓文件。
2、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,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繳納競買保證金。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2018年12月25日下午17:00時(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)。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,方確定為競買人,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未成交者,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(nèi)如數(shù)退還(不計利息)。
3、申請競買人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(xù)。
六、掛牌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
1、掛牌競價期限: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7日。
2、報價時間:掛牌競價期限內(nèi)的每日9:00-11:30; 14:30-17:00。
3、掛牌及報價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。
七、掛牌文件的領取
自2018年11月28日起到康縣國土資源局及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領取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18-5號)》。
八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
1、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(xiàn)場踏勘地塊,費用自理。
2、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,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(xù)競價的,掛牌出讓轉入現(xiàn)場競價,通過現(xiàn)場競價確定競得人。
3、本次出讓宗地按現(xiàn)狀出讓,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康縣國土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。
4、開發(fā)建設必須符合康縣城市建設規(guī)劃、控制性詳規(guī)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。
5、本出讓文件規(guī)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(fā)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18-5號)》載明的為準。
康縣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。
特此公告
九、聯(lián)系方式
1、康縣國土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寇股長
聯(lián)系電話:0939- 5122659
2、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馬經(jīng)理 趙經(jīng)理
聯(lián)系電話:0931-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
康縣國土資源局
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